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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书记校长信箱”的通知

【来源:关于启用新版“书记校长信箱”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18 】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及时了解师生员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倾听师生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在官网主页启用新版“书记校长信箱”。现就信箱使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向学校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信箱仅用于受理师生员工、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一般性工作建议或意见可直接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

三、信箱共分四个内容版块,写信人可根据信件内容投递不同版块。为提高信箱运转效率,建议一事一信,不得重复提交。同一写信人所反映同一事项已经办结或者正在办理的,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诉求的,不再受理。

四、写信人在信件中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箱实施实名制,写信人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本人具体信息,以便回复。未注明写信人姓名或姓名不实、联系方式不清的来信,凡有具体线索、情节,具有可查性的,应当处理,无具体线索、情节的,可以登记备查,不予处理。

五、信箱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对来信进行办理、答复和归档,对信息严格保密。来信中的重要事项呈报校领导批示,一般事项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并回复。

六、信箱有关信件处理方式。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工作人员均可通过“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大厅-书记校长信箱”登录信箱阅办本部门信件,并根据相关处理意见将办理结果在信箱中进行反馈,最后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信件进行统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