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近期,部分校内会议尤其是因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的专项工作 会议未能按照会议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和 规范校内会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强调如下:
根据《贺州学院校内会议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18〕 53 号) ,校内会议分为三类,凡需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主办单 位应提前(一般为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向党办(校办)申请,列 入学校下周会议安排,并上传学校 OA 办公系统。
一、一类会议。学校主要校领导或若干名校领导出席,全体 教师;或多数师生代表或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大型会议。如党代 会、教代会、新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全体中层干部大会等。
一类会议由组织单位商党办(校办)拟定会议方案,报学校 主要领导申批同意后实施。例如学校教代会由校工会提前 3 个工 作 日以上将会议方案、讲话代拟稿等会议材料报党办(校办)审 改并呈领导审定,党办(校办)将审定后的会议通知发布。
二、二类会议。学校领导出席,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 会议;或校领导因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如二级党
组织书记工作例会、二级学院院长工作例会、 由各单位(部门) 负责人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等。
二类会议由组织单位拟定会议方案,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和 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凡是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出席的会 议报学校党委副书记和党委书记审批; 由教学单位院长(主任) 出席的会议需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和校长审批;由二级单位党 政主要负责人出席的会议需要同时报校长和党委书记审批。二类 会议的通知、方案、讲话代拟稿由会议组织单位(部门)草拟并 呈校领导审定,会议通知审定后一般由会议组织单位(部门)发布。
三、三类会议。由二级单位(部门)组织召开,视情况邀请分 管(联系)校领导出席,各单位(部门)分管相关工作领导参加的 会议。如教学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等。
三类会议由组织单位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会议方案后自行组 织实施。会议通知由组织单位自行发布。
请各会议组织单位(部门)严格按照《贺州学院校内会议管 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18〕53 号)相关要求,履行会 议审批手续,做好会议方案拟定、会议筹备、会议实施和会后处 理等工作,确保校内会议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