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档须知
(一)查阅档案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身份证明,并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提交给工作人员。
(二)工作人员根据《档案借阅登记表》入库调卷。查档人员在档案室内阅览,档案一般不外借。
(三)查阅限制利用的档案或确需借出档案的,须经室领导同意或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四)阅档室内禁止吸烟,并不得在阅档时喝水、吃食品。阅档时应注意保持室内安静。
(五)查档人员在查阅档案过程中,应妥加爱护,禁止在档案文件上任意批划、涂抹、增删、裁减和其它损坏档案的行为。对偷盗和造成档案损毁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查档人员凡需复制档案的,应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工作人员办理。严禁私自拍摄和摘录。综合档案室对提供的档案资料盖章予以确认。
(七)查档人员查阅完毕后,将档案按原顺序整理好交还工作人员,并积极配合做好清点核对工作。
二、开放时间
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周二下午例行业务学习以外,其余工作时间均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1:50,下午14:40~17:30。
三、综合档案室地址
地址:贺州学院东校区图书馆501室。
电话:0774-5271901。
特别说明:学生个人档案保管在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121室),毕业生办理档案迁出不属于综合档案室业务范围,如有调档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774-5228627。